另一位程序员因盗窃公司的软件源代码而被判刑。根据尹头条的消息,该事件发生在广州三七互娱。在工作期间,该公司的后端开发人员Wen Moumou以计算机发生故障并需要维修为由,欺骗了公司管理员的计算机机箱锁键。如果允许,请使用USB闪存驱动器将软件源代码和在线游戏开发服务器的部分艺术资源文件复制到计算机主机中,然后将USB闪存驱动器带回他的临时住所进行存储。后来,该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文××非法访问并复制了程序源文件和大量艺术品,并报告给公安机关。温某某被抓捕归案。被告人温某某因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以下是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的裁定文件:文XX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温某某如实地承认了这一罪行,自愿认罪并受到了惩罚,可处以较轻的刑罚。根据温家宝的刑事情况和performance悔的表现,缓刑的适用不再损害社会,可以宣布缓刑。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是合理的,并已被本法院接受。辩护人提出的有关辩护意见已被本法院接受。没收了一个U盘作为犯罪工具。关于由公诉机关提交判刑的一台惠普笔记本电脑,经调查,没有证据证明笔记本电脑是犯罪手段,因此该法院将不予处理,由公安机关处理。依法。根据第285条第2款,第52条,第53条,第67条,第67条,第3款,第72条,第73条,第64条以及第1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如下:1.被告人温某某犯有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元。一千元(试用期从确认判决之日起计算,罚款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第二日起十日内向本法院支付)。 2.没收一张U盘作案工具(上述物品在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局扣押,并由该局执行)。如果您不同意该判决,则可以在收到判决的第二天起十天内通过本法院或直接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有书面上诉,应提交上诉书原件和两份副本。判决日期2020年1月10日